昌都市信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昌都市信访局职能

昌都市信访局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拟订全市信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三)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办公室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所提出的重要问题、意见或建议。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和上级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其他地市转办的群众来信;负责向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五)负责协调处理跨省、跨市、跨县、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市信访工作;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负责协调全市赴北京、拉萨等地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六)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信访工作经验;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

(八)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负责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负责信访宣传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会商信访工作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十)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close

昌都市信访局

信访受理电话:4824863 4825732